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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名称更改的通知
2012-11-28     (点击: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0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高校)工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为适应课程名称变化,最近,中宣部、教育部组织教材编写组对该教材进行了修订,教材最新修订版将正式出版发行。课程名称调整后,请各高校按最新修订的教材组织教学。考虑到今年秋季教材征订发行工作已经结束的情况,为了既节约开支,又能够在教学中用好最新修订的教材,出版部门将把此次修改的内容制作成活页,印发给本门课程任课教师,并同时在教育部网站和高等教育出版社“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线”网站刊登,供全国高校师生下载使用。  

请你们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教学管理,配合做好活页发送工作,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及时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上一条: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下一条:中宣部教育部关于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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